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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提升社会用电“含绿量”

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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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6

杭州亚运会、上海进博会等均通过绿证实现100%绿色用能 ,居民自主购买绿证数量不断提升……近年来 ,大型活动、用能企业、公共机构、居民用电均通过购买绿证实现绿色电力消费 ,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大国 ,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证市场。为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 ,推动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我国加快构建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 ,推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再到“用绿电”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

推动“工资卡”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什么是“绿电”?国家能源局近期组织编写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介绍 ,绿色电力一般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 ,是由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向绿色电力核发的具有特殊标识的电子证书 ,通常每1000千瓦时电量对应1个绿证。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工资卡” ,相当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绿色收益 ,打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数据 ,实现了绿色电力消费的准确溯源、科学认定和精准核算 ,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绿色发展是国际发展的趋势 ,使用更多绿色电力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要求。202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 ,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 ,目前 ,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 ,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 ,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 ,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 ,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 ,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

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写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显示 ,2024年全国核发绿证47.34亿个 ,同比增长28.36倍 ,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截至2024年12月底 ,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 ,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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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样式

受供需不协同影响 ,目前 ,绿证价格不断走低 ,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低估。《意见》重点针对目前绿证市场需求不足、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低估的问题 ,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 ,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 ,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施。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介绍 ,《意见》主要聚焦推进绿证消费 ,从五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一是绿证供给 ,即“谁来卖” ;二是绿证消费 ,即“谁来买” ;三是交易机制 ,即“怎么买” ;四是应用场景 ,即“买了有什么用途” ;五是走出去 ,即“国外能不能用”。通过这五个方面 ,更好服务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 ,提升出口贸易产品的“含绿量”。

《意见》提出目标 ,到2027年 ,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 ,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 ,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 ,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 ,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 ,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 ,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 ,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 ,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 ,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 ,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 ,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扩展绿证应用做好“三个衔接”

加快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 ,是激发绿证消费活力、更好培育绿证市场的有效手段。据介绍 ,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主要是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碳排放双控、碳排放核算等机制有效衔接。

《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显示 ,在核算绿色电力消费方面 ,各地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明确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用能单位以持有绿证作为主要核算方式 ,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政策有效衔接 ,取得积极进展。

在地方实践上 ,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和广东省等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购买绿证绿电方式实施绿色电力消费替代 ;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等探索构建以用能预算为主线的工作体系 ,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抵消 ;上海市、湖北省、北京市、深圳市和天津市等明确碳市场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 ,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色电力单独核算碳排放。

潘慧敏介绍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衔接。重点是进一步压实消纳责任 ,重点是对行业提出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统筹不同行业发展实际 ,今年拟对更多行业设置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 ,将有力提升绿证需求 ,提升绿证交易规模。

二是做好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衔接。一方面 ,落实《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要求 ,继续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 ,支撑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另一方面 ,配合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要求 ,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 ,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

三是做好与碳排放核算衔接。一方面 ,推动研究明确绿证纳入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碳排放核算和重要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具体规则办法。推动发布扣减全部绿证的全国/区域/省级电力平均碳排放因子。另一方面 ,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 ,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重复获益。

顺应绿色贸易趋势 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

近年来 ,全球贸易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 ,适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新电池法案等涉碳贸易规则 ,对贸易产品“含绿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设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降低重点产品碳排放已经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诉求之一 ,许多跨国企业也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 ,并对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

目前 ,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在全社会碳排放的占比超过40% ,通过消费绿色电力降低产品的碳足迹 ,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主要降碳路径。

对此 ,李创军介绍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 ,对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 ,可以满足出口产品绿色电力需求。

顺应国际绿色贸易趋势、通过绿证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方面 ,李创军表示 ,一是加快对接绿证国际标准。将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 ,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色电力消费核算与认证 ,提升标准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二是加强绿证国际合作交流。要加大与国际组织沟通交流力度 ,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就绿色电力消费的标准制定、认证对接、核算应用等工作与国际社会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 ;三是加强主动宣介服务。要发挥好各绿证交易平台、绿证绿电服务中心的作用 ,聚焦企业出口产品实际需求 ,提供定制化的绿证绿电服务 ,不断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四是做好绿证绿电供给。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绿证核发的全覆盖 ,绿证可以满足企业出口贸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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